赞美网论坛上的一篇帖子

圣经里面有段落和章节的划分,是为了让我们看起来省力一些。但有时候,如果我们只关注眼前的章节段落,而没有从整体来看,往往不容易明白圣经中真正的意思。

举例来说,罗马书7章,大家都知道在讲活在律法下不得自由的人的光景,并且23节中保罗说,觉得有个律和心中的律交战,把人掳去,随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接下来他叹息,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肉体呢?(这也是我们许多基督徒觉得不得自由的一个感叹。)

接着25节上半节是一个感恩赞美,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但正如楼主弟兄所提问题,怎么个脱离法呢?
25节的下半节是一个总结,就是总结前面那种光景是“内心顺服神的律,肉体却顺服罪的律。”

如果我们看到这里结束,肯定一头雾水。但是,要记得以经解经最重要的原则是结合上下文。我们再往下看。

8:1 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被定罪了。
8: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

脱离,有个条件,“在基督里”。为什么在基督里能脱离呢?
8章2节,因为赐圣灵的律,释放了我们,让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

8章3节进一步解释,因为人的肉体软弱,行不出律法,所以“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,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”……9节“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,你们就不属肉体,乃属圣灵了。”

以弗所书1章3-14节,保罗的颂赞里告诉我们,我们是神在创世之前“在基督里”拣选的,并且我们信了基督,就“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”。

由此可见,靠着主耶稣基督脱离取死的肉体,是因信与主耶稣基督的生命联合,拒绝自己(舍己),与他同死同复活,让他的生命在自己里面活着,让他来掌管自己整个的生命。这样,我们就活在他里面,我们就“在基督里”了!

我们能够这样做,是因为在我们信的时候,神已经赐了圣灵作为印记放在我们心里,圣灵引导我们明白一切的真理,圣灵感动我们对神的爱作出回应,圣灵帮助我们顺服神的旨意,而每当我们有小小的顺服,神立刻让我们看到他有多么喜悦!就这样,渐渐我们学会体贴圣灵的意思,不体贴肉体的意思。圣灵是最好的老师。

我们在耶稣基督的救恩里,靠着圣灵的带领,脱离罪和死的律,活在圣灵掌管的自由当中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要高于律法。正如道德的标准比法律标准来得高一样。神最高的律是爱。在基督里,我们才能够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,并有爱的能力,去爱神和爱人。“我们爱,因为神先爱我们。”哈利路亚!

那么,我们也从反面来思想,什么样的人不得自由呢?为什么信主之人中,也有那么多人觉得不得自由呢?那是因为没有“在基督里”,换言之,活在基督外了。

当一个人接受救恩,却拒绝基督的主权临到自己,拒绝让神来掌管自己生命中的某个方面时,他其实就是在基督的外面。因为“救主”这个词,代表着救恩与主权是不可分的。人若拒绝救主来作他生命的主,其实是在拒绝救恩。这样的人,哪里有喜乐可言呢?岂不是仍然活在罪和死的律下,挣扎痛苦吗?

我很喜欢一句话,在此送给各位真心渴慕神的弟兄姊妹:
我们灵命中的得胜,不是靠争战,乃是靠降服。

让我们降服在主耶稣基督十字架的爱里面,接纳他为我们的救主,让他来掌管我们的整个人生。把我们的方向盘交给他,这样,我们不再自己作主,就在圣灵的掌管下得到真正的自由、平安、喜乐!哈利路亚!

[ 本帖最后由 joy_sha 于 2006-7-19 16:49 编辑 ]